重型和运输机械制造厂总设计院股份公司——重型、运输和能源机械制造企业总设计院。当执行设计工作时,设计院尽力履行总设计师职能。为此进行分配和确定方案,确定物资、能源和信息量的配置和结构:
-技术方案(任何工程项目,包括能源工程项目);
-总体规划方案。

重型和运输机械制造厂总设计院股份公司——综合设计研究院,其专业人员包括所有主要领域专家:
机械制造工艺、维修和保养工艺;
行政办公室和公共建筑的技术方案;
环保;
总体规划;
工业和公共建筑设计方案;
建筑风格;
建筑结构;
供电;
自动化;
通讯和警报;
照明;
供水(包括循环系统);
污水排放系统(包括生产性的);
加热和通风;
供暖;
供应压缩空气和技术气体;
能源效率保障。

设计院制作下列各项所必须的设计文件:
与客户服务处协商;n
与供电机构和市政服务部门协调;
进行技术方案和预算建造成本方面的国家或非国家审核。
施工文件按施工规模制订。
根据客户要求(各方面了解相应风险后),设计院进行设计文件和施工文件的并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