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际建造于采用的设计方案相符合,重型和运输机械制造厂总设计院股份公司实行施工设计监督。监督按照单独合同执行,补充客户的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由重型和运输机械制造厂总设计院股份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其将长期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此外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专家作为设计方案作者会定期派到现场。

设计监督还包括调整施工文件,以使设计方案符合施工情况,完成客户新出现的请求。
根据现行法律,在实行建筑设计监督时填写设计监督日志。